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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回顾:企宣的方法 通稿与公共媒体
上周企宣的方法里小四儿讲到了通稿成为公共媒体用稿的前提,但是通稿与媒体(尤其是平媒)的稿件质量还是有一定差距的,这其中很关键的一点就在于通稿中夹杂着太多太虚假的炒作。虽说如今的娱乐圈假新闻,炒作的新闻遍遍都是,而且一些所谓“劲爆”的新闻的确能够提高媒体的点击率,但是整天生活在这么一个“劲爆新 闻圈”中的新闻编辑,自然会产生审丑疲劳。所以企宣们需要明白一点,不是所有炒作的新闻都受欢迎,炒作也是有限度的,如何不让自己的稿子撞到枪口上成为过度炒作的牺牲品,明白炒作的界限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当然首要的一点还是不能犯政治错误,某些企宣认为天高皇帝远,外国的皇帝就更远了,所以就肆无忌惮地在通稿中利用外国名人去宣传自家小牌艺人,正所谓外交无小事,这种触碰国际关系的稿子,一般媒体还是敬而远之的。
还有一点也是企宣们常犯的毛病,借别家的艺人抬高自家艺人,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很可耻,也会让媒体遭到对方的投诉,就算你是利人利己,也得看对方愿不愿把名气借给你去利用,比如有位歌手,一旦乐坛稍微有点风吹草动,他就会站出来发话,企宣就在这点上大作文章,就算这整件事情跟那小歌手一点关联都没有。所以说企宣们写通稿的时候,看紧你们家艺人就差不多了,别老想着去搭别人便车,这不是一条正道。
还有些企宣,他们太把自己家艺人当回事了,艺人搬家写篇稿子,艺人交通违章也写篇稿子,偶尔去拍了个MV,质量很差的MTV截屏图居然自以为是地嚷着要上焦点图,我绝对没有看不起小牌艺人的意思,相反的我更喜欢小牌艺人的好稿子胜过大牌艺人的烂稿子,但毫无新闻点的内容就请省省吧,那些无新意内容的百字短文对媒体来说毫无价值,咱逮着点再炒作吧。
好新闻需要好“料”,但是一些企宣们就误以为那些什么裸露,黑幕,禁播之类的事情一定是读者喜欢的“好料”,所以他们就竭尽所能往那方面上去靠拢。但是要注意:新闻界有这么一种说法,狗咬人不是新闻,人咬狗才是新闻,所以别以为有人又有狗的新闻就一定是特别“劲爆”的新闻。比如前阵子就有“某某某声言不会改变性取向”的通稿,注意,该企宣是把“不会改变性取向”当作是一个炒作的点,这就有点“狗咬人”的味道了,除非此企宣认为该歌手本该改变性取向的。
还有某些企宣连现实中炒作的点都没找到,于是便凭空捏造出一个“劲爆”的通稿,这种假通稿有时候见多了倒没觉得太可恶,但最可恶的是该企宣第二天又来一篇通稿为昨天的假新闻“辟谣”,哇!你还真聪明,能凭空生出前后两条通稿来,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,这种情况实际上你是在玩弄媒体的公信力,咱可以别说得那么严重,但是你觉得这样是不是在欺骗我们编辑?好的,从前有个“狼来了”的故事,如果你认识到这一点,就OK了,骗人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我不是专门研究炒作的,也没打算在这里概括各种炒作的类型,我只想抛砖引玉浅谈一下我个人对过度炒作的看法,并以此提醒企宣们要注意一下炒作的界限,在发通稿之前想清楚,这么一篇炒作的文章有没有损害到他人的利益,如果对他人无害,对社会无害,那恭喜你,就炒去吧,至于读者信不信,我管不着。
(写此文目的并非批判企宣,而是希望企宣和媒体能够最大程度的拥有共识,完善这个礼崩乐坏的娱乐圈。文中所举例子仅为观点表达之方便,请勿对号入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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