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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醉的诗人在昏沉的夜,写下千古的寂寞,那悲伤的歌手在无人的角落,唱着孤独的歌。——周治平《岁月的歌》
12年前,刚从美国考取古典音乐学士学位的刘若英,回到台湾,进了她梦寐以求的滚石(人物,图库,视听,唱片)唱片做助理。
有天她听到黄莺莺的《我曾爱过一个男孩》,倾心不已,当即向升哥表示想拿来一唱,但被当场拒绝。理由是:“你在这一行再历练五年再说吧。”踌躇满志的刘若英深受打击。
什么年龄就玩什么游戏,什么性格才配什么爱情,什么样的歌者适唱什么样的歌曲,都有一定规律。低了,索然无味,高了,负载不起。
因为歌曲与人一样,都是有血有肉的生命体。
在我看来,一首流行歌的诞生,是由作曲人赋予其骨肉筋脉,作词人注入奔腾热血,二者水乳交融产生性格与气质,再由编曲人配上合身衣裳,便可登台。如果这首歌碰上一个优质、合适的演唱人,就好像一个艺人找了一位金牌经纪,人气和销路都无需担忧。但若碰不上,也并不代表此歌不成功,因为它的灵魂已经铸成,一个有灵性的听众,定能感悟到其中的暗涌而产生共鸣(我把“听”看作“曲词编唱”后的第五度创作)。
一首真正的好歌,永远不会寂寞。
回到开篇的故事。升哥体恤自己的创作,才让刘若英历练五年回来再唱。多年以后,获得多个影后头衔、赢得无数歌迷肯定的她,终于在《年华》专辑里了结了这桩心事。但与原版相比,无论是编曲或演绎,刘若英依然差了一截。前奏中那一声催人落泪的火车汽笛不见了,歌声也没能达到黄莺莺看破红尘的境界。通常心愿达成得过快,很容易变成遗憾。
但刘若英岂是寻常女子。《年华》推出一年多后,2002年5月,她举行了生平首场个唱“单身日志演唱会”。那个夜晚她回首了32年的风雨兼程,尝尽人情冷暖,只怪用情太深。然后她悠然唱起《我曾爱过一个男孩》,哀而不怨痛而不乱,半生汹涌尽化波澜不惊,只剩淡淡涟漪见证岁月的痕迹。
她已经不是在唱歌,她也不用再遗憾,因为,她用半生岁月,完成了这首岁月的歌。
她,已是歌。
后记:今天的刘若英,离开了被她奉为“最终的庙堂”的滚石唱片,去追寻更广阔的音乐空间。3月初的上海演唱会和3月中在北京一连十场的话剧《半生缘》,都可以看到她累积多年的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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